经查,梁某于2023年8月31日被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风险驾驭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元。2024年1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决书,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事实有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3)鄂0106刑初420号刑事判定书和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1刑终996号刑事裁决书予以证明。
本机关以为,梁浩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消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则,决议对梁浩作出撤消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分。
如不服本处分决议,能够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查,卢某于2024年8月23日被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风险驾驭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四千元。
上述事实有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4)鄂0103刑初794号刑事判定书予以证明。
本机关以为,卢寅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消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则,决议对卢寅作出撤消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分。
如不服本处分决议,能够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查,周某于2024年5月14日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成心毁掉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二万元。
上述事实有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2024)鄂9004刑初367号刑事判定书予以证明。
本机关以为,周洋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消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则,决议对周洋作出撤消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分。
如不服本处分决议,能够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近来,广东省司法厅公示行政处分决议书,内容显现,2024年9月2日对当事人邓某明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进行立案查询。
经查询,邓某明因犯***被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邓某明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审理机关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定现已收效。
本机关以为,当事人邓某明因成心犯罪遭到刑事处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应予撤消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分决议:
撤消邓某明的律师执业证书,自本决议书送达之日起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0日内将律师执业证书(证号:00)上缴本机关,逾期不上缴的,视为拒不上缴由本机关公告刊出该执业证书。
经笔者检索,邓某明律师,政法大学结业,结业后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作业,曾从事检察作业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