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殡葬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特别职业补贴规范的告诉

 2025-10-15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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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我省对殡葬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实行了特别职业补贴,关于进步殡葬员工的薪酬待遇,鼓舞他们安心做好本员作业,开展殡葬作业起了非消沉效果。跟着社会经济的开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殡葬作业单位员工现行的特别职业补贴规范已显着偏低。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殡葬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特别职业补贴规范做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 殡仪馆(火葬场)作业人员,非直触摸摸尸身的接尸工、防腐消毒工、整容工、尸身冷冻工、火化工的特别职业补贴,每人每月进步到80元;直触摸摸尸身的接尸车司机、悼念厅和骨灰堂的办理服务人员、旧坟搬家工,每人每月进步到55元;殡仪馆(火葬场)的行政办理人员和经营性公墓的办理人员、员工,每人每月进步到40元;殡葬办理所的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进步到20元;各级民政部门担任殡葬办理的作业人员,到殡仪馆(火葬场)、公墓查询或检查作业期间,每人每天享用补贴规范1元。

  三、 被评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殡仪馆(火葬场)时,员工每人每月可别离增发30元、20元、10元特别职业补贴。此项补贴从颁发(改变)等级馆称谓的下月起发给;被撤销等级馆称谓时,从撤销的下月起中止发给。

  四、 上述人员作业岗位产生变化或不从事殡葬作业作业时(包含离、退休后),从作业岗位变化或不从事殡葬作业作业的当月起改变或停发特别职业补贴。

  五、 所需经费从单位经济收入及现行薪酬途径处理。亏本单位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差的单位,由民政局把握,可适当减发特别职业补贴。

  六、 本告诉从1998年元月1日起履行。青民发(1986)第117号文件一起中止履行。